•新聞標題:疾病管制局籲請民眾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如遭抓咬傷,請儘速就醫,避免感染狂犬病! •發布單位:感管室 •發布日期:2013-07-29 •新聞內容: 依據疾病管制署統計,前(7/27)日下午4時至昨(7/28)日下午4時,新增共49件動物抓咬傷申請使用狂犬病疫苗,其中30件經審核同意使用(台北區1件、北區1件、中區14件、南區6件、高屏區5件、東區3件、境外0件)。自7/21至7/28下午4時止,累積145件動物抓咬傷申請使用狂犬病疫苗,其中66件經審核同意使用狂犬病疫苗(台北區2件、北區5件、中區21件、南區10件、高屏區6件、東區16件、境外6件),14件同意使用HRIG,其中5人已施打。 疾管署提醒民眾以下三項重點: 一、避免被動物咬:不碰觸、逗弄野生動物;不撿拾生病的野生動物、屍體,並通報各地動物防疫機關或電洽農委會專線0800-761-590處理。 二、被動物咬傷時:請謹記1記、2沖、3送、4觀。1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2沖:以肥皂及大量清水清洗傷口15分鐘,再以優碘或70%酒精消毒;3送:儘速就醫評估是否接種疫苗;4觀:盡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但若動物兇性大發,不要冒險捕捉。 三、咬傷後就醫:請至全國28家疫苗儲備醫院就醫,各縣市均有施打點,且持續擴充中。高風險民眾暴露後需接種5劑疫苗,且於發病前接種,防護效果接近百分之百;另傷及皮膚真皮層之嚴重咬傷個案,才需要接種免疫球蛋白。 疾管署提醒臨床醫師,如有發現野生動物咬傷案例,請務必瞭解咬傷地點、動物種類、動物是否留置觀察等,如有符合「狂犬病暴露後疫苗接種對象」者,請主動聯繫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聯繫,以利狂犬病疫苗等免疫製劑申請作業。相關資訊請參噪虒p全球資訊網「狂犬病防治專區」(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動物疫情相關防疫訊息請電洽農委會專線電話:0800-761-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