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西醫門診、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公告 •發布單位:醫企室 •發布日期:2017-03-17 •新聞內容: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西醫門診、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公告,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五日生效: (一)西醫門診: 1.經轉診就醫者,至醫學中心為新臺幣(以下同)170元、區域醫院為100元。 2.未經轉診逕赴醫學中心就醫者為420元。 (二)至醫學中心急診,檢傷分類非屬第1級或第2級者為550元。 (三)其他保險對象西醫門診、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依現行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