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院護理理念及照護模式簡介 |
(一) |
宗旨:以病人為中心之優質護理、培育術德兼備的護理菁英。 |
(二) |
理念:視病猶親、精進專業、優質護理、守護健康。 |
(三) | 護理模式:採分區護理併行 Skill-Mixed Model 混合照護模式,經由護理過程之評估、診斷、計畫、執行、評值,結合臨床護理師、個案管理師、專科護理師及居家護理師等多元進階護理角色,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個別性、整體性、連續性的護理照顧模式,並網羅輔助人力,培訓照顧服務員,明訂其工作範疇與職責,以不同人員比例配置提供病人最優質之護理服務。 |
二、 實習注意事項 |
(一) |
恪遵護理倫理規範,重視病人隱私,不得將實習期間與病人相關的相片與個人資料,私自po上網路分享及討論,執行照護時應維護病人安全。 |
(二) |
實習護生實習期間應佩戴實習識別證及醫院通行證。 |
(三) |
學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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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時間為8AM-4PM,特殊單位依單位特性規劃,提早10分鐘到達病房,不遲到,不早退,未經護理長或實習指導老師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
- 於實習單位外從事相關實習活動,如訪視或護理指導活動須先返回實習單位報到,經護理長同意始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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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使用實習單位或臨床技能教室等空間與設施,需隨時保持整潔並節約能源。 |
(五) |
損壞賠償:實習護生實習所用之消耗品、儀器由本院護理單位供應,但須負保管維護之責並按時歸還,如有蓄意損壞時,由本院通知校方負賠償責任。 |
(六) |
實習過程中有任何問題或建設性的建議,可書寫『護理部護生臨床實習聯繫單』,由單位護理長送出會簽相關單位辦理並進行回覆。 |
(七) |
服裝儀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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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各院校實習規定著實習服、著白色短襪或膚色褲襪及白色護士鞋。
- 實習服內如欲加著禦寒衣物,以白、黑色衣服為限。
- 衣、鞋、襪均需保持整齊潔白。
- 指甲修平並保持清潔,不得蓄長甲或塗染。
- 長髮者需梳理整齊並挽起,短髮長度不得過肩,不得染燙突兀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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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專業形象與禮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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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儀容端莊大方,隨時保持微笑。
- 到達或離開實習單位,應主動與工作人員或病人打招呼。
- 在實習單位內勿大聲交談或喧嘩,應保持醫院之寧靜。
- 實習期間不得私自使用手機通訊、嘻笑或打鬧。
- 在醫院內不得邊走邊吃或做出有損護理專業形象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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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臨床照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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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個案維持合宜的治療性人際關係,勿私下給予聯絡個案及家屬電話,避免造成困擾。
- 照護病人需在實習指導老師或臨床指導教師指導下進行。
- 依本院「護理作業指導書」執行各項照護工作,以維護病人安全與自身安全。
- 有關臨床實習問題及疑惑,需即時尋求實習指導老師或臨床指導教師澄清。
- 常保積極正向之學習態度,實習期間主動學習、積極探詢學理,並把握臨床照護之機會與學習經驗。
- 臨床實習期間應參與每日之交接班,及實習單位安排之臨床教學活動,如臨床案例討論會….等。
- 依據實習目標由實習指導老師或臨床指導教師指導修正完成各項護理紀錄及溝通實錄等。
- 有關病人之病歷及各項資料不得攜離實習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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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安全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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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護生與實習指導老師初次來院實習,需檢附一年內B型肝炎檢查結果及胸部X光檢查報告,不具抗體者需於實習前檢具B型肝炎疫苗注射完成證明或已具B型肝炎抗體檢驗證明,由校方於實習前一個月造冊並檢附報告函送本院。
- 實習期間不慎遭醫療尖銳物品扎傷時,依本院「員工被醫療尖銳物品扎傷後作業流程」處理。
- 如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應儘快與實習指導老師或實習單位護理長連絡。
- 實習晚夜班者,於上下班時段應與同學結伴而行,不在外逗留並注意個人安全。
- 實習期間發生特殊意外事件,如給藥錯誤、病人意外傷害…等醫療疏失,實習護生應立即向單位護理長及老師報告即時處理,並由負責護理師填寫意外事件報告單,檢視事件發生經過、自我檢討與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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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生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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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生實習期間之生活管理由校方負責,如有行為不端、違紀或不聽從本院一切規定或有關人員指導糾正者,本院得隨時停止該生之實習,並通知學校作適當之議處。
- 實習期間不慎遭醫療尖銳物品扎傷時,依本院「員工被醫療尖銳物品扎傷後作業流程」處理。
- 貴重物品勿攜帶至實習單位,其他用品可置放於實習單位提供之置物櫃內。
- 實習期間未經實習指導老師同意不得離開院區,若需離開時請依請假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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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請假規則 |
(一) |
依各院校學生請假作業規範辦理,若護生因任何因素未依實習計畫到院者,請單位護理長當日填具護理部實習學生學勤紀錄單,轉實習組陳報護理部並聯繫相關事宜。 |
(二) |
事假:需事前向實習指導老師請假,獲准後由老師轉知實習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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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病假:除非不可抗力之突發疾病或意外事件,實習護生應於實習時間前先電詢實習指導老師或單位護理長,並及時依各院校病假處理作業流程辦理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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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相關假別之懲處或是否需要補實習由校方全權決策,如需要補實習者,需由校方實習指導老師知會單位護理長,安排時間進行補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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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習成效評值 |
(一) |
實習單位護理長將定期與實習護生座談,並依實習計劃與進度檢討學習成效,適時調整學習進度與活動。 |
(二) |
依各科目實習計畫與目標發展不同科目與年級別之實習評值表,由實習指導老師及臨床指導教師或護理長共同評值學生學習成效。 |
(三) |
實習結束前,院方長官、單位護理長及實習組人員與學生共同召開實習討論會,檢討實習過程之學習經驗與成果,並針對本次實習經驗進行心得分享與建議。 |
(四) |
實習單位護理長於護生實習結束前,以不記名方式,線上Google表單登錄「護生實習滿意度調查」,針對教學環境與設備、實習單位教學態度、實習指導老師教學方式及實習目標達成部分進行評值,本部定期彙整實習護生之意見與滿意度,以作為護生教學檢討之依據。 |
五、實習權益 |
(一) |
就醫優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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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期間就醫:比照本院員工就醫優待辦法辦理。
- 醫療尖銳物品扎傷就醫:比照本院員工,扎傷就醫及追蹤之醫療費用由院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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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住宿及伙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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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護生午餐食用,比照本院員工餐飲優待,如訂購院外飲食請使用外送方式,但不可離開院區用餐。
- 本院無提供住宿,由學校負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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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實習護生臨床實習聯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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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琡婷 護理師03-9222141#6301 |